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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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人才办公室保密规定

    时间:2023-07-04点击数:来源:

    1、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,遵守组织人事工作有关规定,遵守学校保密工作有关规定。

    2、严守组织纪律,保守工作秘密。不准泄露高层次人才引进过程中的推荐考察情况、酝酿和讨论情况、人才项目的遴选申报情况、党内信息以及其他内部掌握的情况。

    3、规范文件材料的管理。接受的文件,及时交专人保管。文件不乱摆乱放,及时交回。注意将党内信息及高层次人才引进考察、考核等工作过程中的有关书面文字材料妥善存放。机要件及信访件,收件人为人才办公室的,由专人拆阅、分送。收件人为领导或姓名的交本人拆阅。

    4、加强秘密文件管理。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传递管理。严格阅办手续,不随意携带密级文件到不当场合。秘密文件一般不得复印,特殊情况需复印时,应履行相关手续,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。机密级以上的文件严禁复印。不得使用网络、传真机传递秘密文件。工作中产生的打印、复印废纸应及时清理,并用碎纸机粉碎等方式销毁。

    5、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检查,及时整改。切实做好保密防范工作,确保本部门全年涉密工作安全。发生泄密事件要保护好现场,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