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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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人才办公室安全规定

    时间:2023-07-04点击数:来源:

    一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。主任为组长、副主任为副组长、科长为成员。负责组织协调部门各类安全稳定工作,完善逐级负责的安全工作责任制。

    二、部门人员要自觉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,认真学习掌握安全工作法律、法规,建立安全教育制度,提高全体人员安全意识、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。

    三、增强全体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,积极落实人防、物防和技防措施,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确保部门安全稳定。

    四、按照相关责任制要求,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稳定工作,组织开展以防火、防盗等为中心的经常性安全检查,及时发现安全隐患,及时整改。

    五、办公室内严禁违章用电,离开办公室应随手关门关窗,及时关闭电脑、电灯和空调等电器设备,及时切断电源,确保安全。

    六、发生安全事件、事故,要保护好现场,及时向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学校保卫处报告,按相关安全要求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,并严格责任追究。

    七、加强全体人员个人安全教育管理,增强职工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。遵守交通规则,注意交通、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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